通知公告
作者: 来源:xbgly 发布时间:2016-08-29 阅读次数:553
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2016年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建邺高中、金中河西分校、各初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宁教中[2015]17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江苏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计划从2015年到2017年在全区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去年我区成功组织了“晒课”和“优课评选”活动,获奖成绩全市第一。近日,市教育局公布了南京市2016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见附件),根据方案要求,现将2016年全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
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特殊教育和幼教教师可以选择参加,但因为国家平台上没有特教和幼教的对应学科,所以只能参加市级评选(无须在网上晒课),不能参加省级和国家级的评选。
根据市级文件要求,今年全市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和市、区级各类名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必须参与“晒课”,全区45岁以下年轻教师必须按照其中的前两项要求参与“晒课”,每人最少2节,鼓励其他教师都广泛参与。(具体要求见附件)
2、活动方式
活动分为教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 “晒课”阶段:
首次参加的教师必须在江苏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be.jse.edu.cn/)首页的“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专栏中点击“我要晒课”进行实名制注册,登录该平台后再次点击“我要晒课”跳转至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师点击“我要报名”完善活动报名信息后,利用该平台提供的“我要晒课”功能进行参赛。如果教师只参加“晒课”而不参评“优课”,只需上传教学设计和教学课件即可,无须上传课堂实录和评测练习。去年已经晒课的老师可继续用原来的帐号登录,帐号信息请向学校管理员咨询。晒课操作方法的微课网址:
http://tv.nje.cn/Wide/CategoryVideos/58fcff90-1e88-48cf-8970-0ad6efb581e9
(2)“优课评选”阶段
如果教师要参加“优课”评选,在“晒课”时必须上传4项资料即:教学设计、课件及教学资源、课堂实录和评测练习,缺一不可。具体的“优课”评选活动将由各学科研训员负责组织,择优上报。全区一共250个名额,其中中小学200个名额,幼教和特教共50个名额。
3、报送要求
2016年所有教师的“晒课”(含“优课”)要在9月9日前完成网络上传。推选出来的“优课”(含教学设计、课件及教学资源、课堂实录、评测练习四项资料)由各校管理员于9月12日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技术处吴晓萍老师处(提醒:不要报送光盘,通过U盘或移动硬盘报送),联系电话:86521756转844。
附件:《南京市2016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建邺区教育局
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6月8日
附件:
南京市2016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要求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促进教育现代化在实际教学中的运用,我市计划从2015年起至2017年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各区属学校要以参加此活动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和网络教研团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完成“晒课”和 “优课”分级评选工作。要以活动为抓手,与优质资源建设和“三通两平台”工作紧密结合,与各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相结合,建立教育资源可再生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引导教师依靠网络技术提高教学水平,引导研训员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全面推动南京智慧教育建设。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促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上好每一堂课;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最终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优课资源,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根据总体安排,2015年我市计划组织2万名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2016年组织4万名教师在国家平台上“晒课”, 各区上报作品最多不超过250节,(其中小学、初高中各学科不超过200节,特教与幼教各学科不超过50节)再评选出1000节市级“优课”;2017年截至当年7月底组织1万名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评选出300节市级“优课”。
市教育局成立“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市教育局中教处、初教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市电教馆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市教研室负责活动过程中的学科教学指导。
各区教育局要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快省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统筹各相关部门力量,积极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扎实开展。各级电教部门负责活动的组织条件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提供所需的技术和资源支持;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为教师提供丰富多样的资源,供教师选择使用。各级教研部门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积极引导本地学校创建学科研修工作室,借助平台开展校本研修,使网络校本研修形成常态。已成立教师发展中心的区,要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市电教馆负责活动的组织条件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提供所需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市教研室要为活动提供专家评委,并协调各学科晒课范围的选定。
三、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特教和幼教的教师可以选上。
四、活动方式
活动分为教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首次参加的教师必须在江苏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be.jse.edu.cn/)首页的“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专栏中点击“我要晒课”进行实名制注册,顺利登录该平台后再次点击“我要晒课”跳转至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师点击“我要报名”完善活动报名信息后,利用该平台提供的“我要晒课”功能进行参赛。
在网上“晒课”交流基础上,2016年市、区两级优课评选采取线下评优、线上推荐的方式,活动的日程安排如下:5月10日,市电教馆对区管理员和市直属学校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下发培训视频,各区于5月19日前完成所辖区内各学校的管理员与教师的培训,6月20日前完成教师晒课的组织活动,并请教师将参评的优课(数据文件)送到各区电教中心。随后,各区组织专家进行评比,7月1日前,区管理员通过活动平台推荐优课并将本区优课(数据文件)上报市电教馆。市电教馆将协同市教研室邀请专家进行评审,9月10日前,评选出1000节市优课参加省优课比赛。
为鼓励广泛参与,各学校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堂课推荐1节“优课”参与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节“优课”。
五、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四项要求”: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和评测练习等。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
我市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和市、区级各类名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必须参与“晒课”,全市所有45岁以下年轻教师必须参与“晒课”。其中, 45岁以下年轻教师须按照其中的前两项要求参与“晒课”,每人最少2节,鼓励其他教师都广泛参与。只有严格按照“四项要求”来参与“晒课”的教师才可参与省、市、区各级“优课”评选,“晒课”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六、考核激励
1.市级优课将设一、二、三等奖,比例按所有上交作品10%、20%、30%的比例进行设置。
2.设置组织奖6名,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晒课”1分,最后根据总分前6名确定。
七、经费保障
1.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把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
2.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可适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