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dygly 发布时间:2015-05-25 阅读次数:226
法制与安全
孙洪清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与安全”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而对我们学校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校纪校规。
首先让我们来看这样一组数据,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其中90%是由忽略信号灯引发的。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向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等违反交通规则,而这些随意的忽视交通安全的行为,往往是酿成事故的隐患。
青少年学生除了交通法制意识不强以外,因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也会存在着违法犯罪的现象。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是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上世纪末,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4-15岁,本世纪初,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3-14岁。现今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现象突出。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曾说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有些同学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不对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校园中违纪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例如: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还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法律是公正的同时也是无情的,若是以身试法将会后悔莫及,因此强化法制观念约束自己是非常重要的。
被评为“2014年度建邺区先进团支部”的是:
高一(9)班 高二(8)班
荣获2014年度建邺区优秀团干部称号的是: 高二(6)班 韦婉宁
荣获2104年度建邺区优秀团员称号的是:
高一(5)班 陈磊 高一(6)班 李勇
高一(7)班 王梦 高一(8)班 韦玉潇
高二(2)班 李正邦 高二(4)班 岳鹏
高二(9)班 程祖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