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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3-南京市建邺高级中学议事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4 阅读次数:164

南京市建邺高级中学议事制度

为了促进校园足球工作持续、稳步、和谐发展,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深化创新思路,进一步发挥校长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提高校园足球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校园足球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足球重大事项的范围:

1、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的意见、措施和办法。

2、校园足球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校园足球综合改革方案、素质教育重大事项以及教研科研重大事项。

4、校园足球机构设置、调整,校园足球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5、校园足球队伍建设问题、奖励方案、评优评先,校外专职教练员聘用的决定。

6、校园足球年度财务预、决算。含重大财务收支项目以及重大经济活动。

7、校园足球场地维护、设备和器材的购置和变动等。

二、校园足球重大议事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保证校园足球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

2、会议议题应在会前送达有关领导,不搞临时动议;所涉及的有关事实应在会前调查清楚。避免在会上调查,推测,不搞盲目决策。

3、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任何个人,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不得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处理紧急问题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校园足球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决定。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决定事项,少数服从多数;个别人意见被否定可保留意见,可向上级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

三、校园足球重大事项决议方式:

校园足球领导小组会议是校园足球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组长负责决策。

                             

                                        南京市建邺高级中学

                                          2015年9月